第8章 会计核算
目 录(8.4)
8.4 会统审核公式维护
8.4 会统审核公式维护
8.4.1 会统审核公式校验类型维护
8.4.1.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会计审核公式校验类型的维护方法。
二、职责
本功能由总局维护。
8.4.1.2 业务概述
会统校验公式按照会统核算的要求,维护核算维度之间的对照关系。核算维度主要包括征收项目、征收品目、登记注册类型、行业、预算科目、预算分配比例等。
会统校验公式包括会统校验类型代码和会统校验规则代码,主要用于实现税费种认定对税费种认定信息、征收开票时应缴税费、开具收入退还书对应抵退税费信息等的会计口径的校验和税费种认定征收开票等环节的下拉列表的带出。主要用于征收开票环节、抵缴欠税环节、税费种认定、缴款错误更正环节。
8.4.1.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总局
8.4.1.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税收会统管理】-【会统审核公式维护】-【会统审核公式校验类型维护】
进入维护界面,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当前已配置的校验类型。
2.选择所需数据,点击<修改>按钮,界面跳转至"校验类型维护"栏,选择校验类型维护内校验方向,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点击<增加>,可以增加审核公式校验类型。
注意事项:
1.校验类型只能由总局维护,各地如需增加,需报总局批准并由总局统一增加。
2.目前已维护校验类型:DM_KJ_JYLX
三、关联业务
无
8.4.1.5 风险提示
无
8.4.1.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4.1.7 政策依据
无
8.4.2 会统审核公式校验规则维护
8.4.2.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会计审核公式校验规则的维护方法。
二、职责
本功能由总局维护。
8.4.2.2 业务概述
会统校验公式按照会统核算的要求,维护核算维度之间的对照关系。核算维度主要包括征收项目、征收品目、登记注册类型、行业、预算科目、预算分配比例等。
会统校验公式包括会统校验类型代码和会统校验规则代码,主要用于实现税费种认定对税费种认定信息、征收开票时应缴税费、开具收入退还书对应抵退税费信息等的会计口径的校验和税费种认定征收开票等环节的下拉列表的带出。主要用于征收开票环节、抵缴欠税环节、税费种认定、缴款错误更正环节。
8.4.2.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总局
8.4.2.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税收会统管理】-【会统审核公式维护】-【会统审核公式校验规则维护】
进入维护界面,选择[校验类型],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当前已配置的校验规则。
2.选择所需数据,点击<修改>按钮,界面跳转至【校验规则维护】栏,对[校验符合标志]、[校验方向1代码]、[校验方向2代码]等数据进行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增加>,可增加审核公式校验规则。
注意事项:
1.校验规则只能由总局维护,各地如需增加或删除,需报总局批准并由总局统一维护。
2.DM_KJ_JYGZ:校验规则,即配置校验类型中方向1属性和方向2属性的对照关系。
3.要求各字段的值如(征收品目、预算科目等)必须配置到最小类。
三、关联业务
无
8.4.2.5 风险提示
无
8.4.2.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4.2.7 政策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