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54《税务稽查执行报告》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22号)
【表单】
【表单说明】
1.《税务稽查执行报告》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六十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执行部门采取相关执行措施后,报告执行过程、执行结果时使用。
3.“执行文书及附件”栏应当列明执行文书、税收缴款书或者其他完税证明名称,以及相关文书文号、税收缴款书或者其他完税证明编号。
4.“执行方式”栏应当填写自动履行、行政强制执行、司法强制执行。
5.“执行内容”栏应当简要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需要执行的事项。
6.“执行情况”栏主要填写执行过程中相关税务文书的送达情况(包括送达方式、送达日期)、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及税款、滞纳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执行结果。
7.“稽查局领导意见”栏由稽查局领导对执行部门执行的情况及问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8.本报告为A4竖式,一式一份,装入卷宗。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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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6 | 稽查案件执行 | 112006002 | 《税务稽查执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