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109《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22号)
【表单】
【表单说明】
1.《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54号)第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上级税务局稽查局对下级税务局稽查局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实施复查时使用。
3.本通知书抬头填写拟复查案件的原查处税务局稽查局名称。
4.“对你局查处的案件”横线处填写拟复查的案件名称。
5.“案件编号:”横线处填写原查处税务局稽查局在办理拟定的复查案件时所编制的案件编号。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案件原查处税务局稽查局,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留存。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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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9 | 稽查案件复查管理 | 112019002 | 《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