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会计核算
目 录(8.2)
8.2 期初环境初始化

 8.2.1 期初结转

8.2 期初环境初始化

8.2.1 期初结转

8.2.1.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期初结转的方法和步骤。

二、职责

各级计财处(科)业务岗,负责各自核算单位的期初结转。

8.2.1.2 业务概述

系统上线前,对迁移数据进行期初的初始化。

8.2.1.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会计核算单位

8.2.1.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期初环境初始化】-【期初结转】

点击进入期初结转界面,选择一个区县局,点击<期初结转>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执行结果框显示期初结转执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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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第一次进行期初结转操作失败,可以重置余额,然后重新进行期初结转操作。点击<重置余额>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按钮,执行结果框中显示重置余额执行结果。

注意事项:

期初结转必须是每个区县局单独进行期初结转。

三、关联业务

8.2.1.5 风险提示

8.2.1.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二)归档资料

二、表单

8.2.1.7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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