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会计核算
目 录(8.2)
8.2 期初环境初始化
8.2 期初环境初始化
8.2.1 期初结转
8.2.1.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期初结转的方法和步骤。
二、职责
各级计财处(科)业务岗,负责各自核算单位的期初结转。
8.2.1.2 业务概述
系统上线前,对迁移数据进行期初的初始化。
8.2.1.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会计核算单位
8.2.1.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期初环境初始化】-【期初结转】
点击进入期初结转界面,选择一个区县局,点击<期初结转>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执行结果框显示期初结转执行信息。
2.如果第一次进行期初结转操作失败,可以重置余额,然后重新进行期初结转操作。点击<重置余额>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按钮,执行结果框中显示重置余额执行结果。
注意事项:
期初结转必须是每个区县局单独进行期初结转。
三、关联业务
无
8.2.1.5 风险提示
无
8.2.1.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2.1.7 政策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