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9003《税收票证领发单》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票证

  • 业务类别

凭证管理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339号)

【表单】

税收票证领发单

                      编号:

发放单位:

领取单位(人):     领发日期:     单位:份(枚)

税收票证名称 领发数量 字轨 起始号码 终止号码 备注

发放人(签章):     领取人(签章):

【表单说明】

《税收票证领发单》:各级税务机关及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等办理税收票证的领发、交回等业务时,填制本单。

一、领发税收票证需填制《税收票证领发单》。《税收票证领发单》一式两联,领发双方各执一联,互相签字(章)确认。

二、印制税收票证税务机关依据一联作为记账凭证,登记《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三、领用税务机关依据一联登记《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发放税收票证的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依据一联登记《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四、领用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等领用单位(人),据以登记《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手册》,发放税收票证的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票证管理人员据以登记《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手册》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五、因以下原因造成税收票证交回的,也应使用《税收票证领发单》作为记账凭证:1.因税收票证全包全本印制质量不合格上交;2.因停用上交;3.在领发过程中出现税收票证种类、票证号码的错误:4.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人终止税款征收业务;5.纳税人停止自行填开税收票证;6.其他原因需交回的。

六、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税收票证名称、领发数量、字轨、起始号码、终止号码按本次领发、交回业务内容填写。

  2.如有交回业务发生,应在备注栏按上述原因分项说明。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流程名称 电子表单编号 电子表单名称
092002 票证领发 092002001 《税收票证领发单(票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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