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087《劳务表(表四)》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申报
-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
【表单】
劳务表(表四)

【表单说明】
劳务表(表四):
一、“境外劳务收入”:填报企业提供劳务从境外取得的收入。
二、“境外劳务支出”:填报企业接受劳务向境外支付的费用。
三、“国家(地区)”:填写境外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四、“定价方法”:分为以下六种: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成法;4.交易净利润法;5.利润分割法;6.其他方法。本栏填报对应数字,如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
| 061015 | 企业所得税申报 | 06101506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表四劳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