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69《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22号)
【表单】
【表单说明】
1.《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六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案件时,将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事实等情况通报公安机关时使用。
3.本报告正文“对”横线处填写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4.“基本情况”概括填写:
(1)当事人基本情况。如: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姓名、主管部门、经营地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稽查所属期间、申报、缴纳税款等情况以及与涉嫌犯罪有关的其他情况。
(2)税务机关查处概况。
5.“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事实”部分详细写明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事实,与涉嫌犯罪无关的税收违法事实可以不填写或者不详细填写。
6.“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处理、处罚情况”部分应当写明税务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所进行的税务处理、处罚的内容及依据。依税务机关法定职权无法查证并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应当说明原因。
7.“其他情况说明”主要填写:
(1)当事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是否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
(2)当事人五年内是否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
8.本报告只正面叙述税务机关认定的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事实及意见,不叙述税务机关调查、审理过程中内部的不同看法。
9.本报告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公安机关,一份装入卷宗。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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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 |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 112012002 | 《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