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9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执行批复》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03号)

【表单】

加载中...

【表单说明】

1.本批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03号)第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督办机关对承办机关提交的中止执行申请作出批复时使用。

3.“经研究”后内容,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填写:

(1)同意中止执行的,填写“同意你局中止该案执行,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请及时恢复执行并报告有关情况”;

(2)不同意中止执行的,填写“不同意你局中止该案执行,望抓紧执行,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4.“其他事项”为选择性填写项目,填写对案件有关事项的具体要求或者新的布置。

5.本批复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交承办机关,一份由督办机关稽查局留存。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流程名称 电子表单编号 电子表单名称
112016 稽查案件特殊处理 112016020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执行批复》

results matching ""

    No results match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