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征收管理
目 录(6.5)
6.5 缴款错误更正
6.5 缴款错误更正
6.5.1 缴款错误更正
6.5.1.1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为满足会统核算的要求,更正修改不符合会统口径的税款属性信息的方法和步骤,确保会统核算的准确性。
二、职责
县局计财科业务岗,负责对不符合会统口径的税款属性信息进行处理和归档。
市局计财处业务岗,负责对不符合会统口径的税款属性信息进行处理和归档。
分局计会信息科(股)税收计会岗,负责对不符合会统口径的税款属性信息进行处理和归档。
6.5.1.2业务概述
申报征收业务人员在录入各种征收、缴款票证时,可能因为税收会计统计知识的欠缺,导致税款的预算科目、级次、行业或其他直接影响统计口径的属性输入错误,本业务针对此类错误提供修改功能,以满足会统核算的要求;本业务的更正功能只能修改不符合会统口径的属性信息,如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国库、行业等,不能对税收票证所开具的纳税人名称、开票人、税费种、金额等征收信息进行更改,也不能改变税款的状态。
对同一笔税款既支持一次修改多个项目,也支持反复多次修改。
6.5.1.3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区县级
6.5.1.4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缴款错误更正流程图如下所示: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功能菜单】---【税收会统管理】---【缴款错误更正】
2.在查询区输入必录项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
3.查询结果显示在缴款凭证信息区,勾选需要更正的缴款书,在更正区修改需要更改的信息。
4.对信息进行更改后,点击<校验>按钮。
5.在弹出的二次校验窗口中,勾选缴款凭证信息区需要更正的缴款书,然后在更正区对更改信息进行二次更改。
6.更改信息后,点击<保存>,系统将会判断两次更改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则保存成功,不一致则不能保存。
注意事项:
1.缴款错误更正用于对已经发生缴款的业务进行更正,条件是:已经入库销号的缴款书,或尚未进行现金票证汇总的完税证。如果缴款书的状态是已开具未上解,直接作废税票重新按正确项目开具打印,不适用缴款错误更正。
2.不能更正票面元素中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项目,应在入库后使用国库更正功能进行更正。
3.不能更正票面元素中的"收款国库"项目,应撤销上解,重新开具。
三、关联业务
无
6.5.1.5风险提示
无
6.5.1.6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072018002《缴款错误更正表》
6.5.1.7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