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20《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税务机关开具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表单】

____税务局(稽查局)
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__税调〔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经________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决定调取你(单位)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送到_____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地址: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表单说明】

1.本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账簿凭证等资料时使用。

3.本通知书中的抬头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4.税务机关使用本通知书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本通知书经内部审批后使用。

5.“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6.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资料,可以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送到税务机关,也可以在下达本通知书后由税务人员带回税务机关。

7.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8.文书字轨设为“调”,稽查局使用设为“稽调”。

9.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流程名称 电子表单编号 电子表单名称
112007 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112007003 《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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