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122《协助查询存款帐户通知书》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税务机关开具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征管规范自制表单
【政策依据】
无。
【表单】
【表单说明】
1.法律依据: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抬头:填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
(2)“经地方税务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的具体名称。
(3)“等”横线处填写税务检查人员的姓名。
(4)“税务检查证号码分别为:”横线处填写检查人员的税务检查证编号。
(5)“前去你处查询的存款账户情况”中横线处填写用人单位全称。
4.本通知由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作出,“税务机关(签章)”盖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印章。
5.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份税务机关按规定存档;随同《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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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1 | 规费检查 | 112021011 | 《协助查询存款帐户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