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票证管理
目 录(7.19)
7.19 其他单证盘点
7.19 其他单证盘点
- 7.19.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其他单证盘点的要求和操作方法,规范其他其他单证管理。
二、职责
各级其他单证管理员及领用人,均可对与自己相关的其他单据的原始凭证进行盘点。
- 7.19.2 业务概述
其他单证盘点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其他单证主管人员对本单位库存,县(区)税务机关对下属各单位及所有其他单证领用人的结存其他单证进行的盘库和清点。
- 7.19.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分局级其他单证核算单位
- 7.19.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其他单证盘点流程图如下所示: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其他单证管理】-【其他单证盘点】
进入菜单页面,操作员在[被盘点单位(人)]中选择盘点单位(或者人员名字),点击<查询>,则库存其他单证情况会显示在[各收其他单证盘点信息]中。
2.若有损益,则在[盘点数量]中填写盘点出的实际份数,系统自动计算出"损益数(份/枚)",并在[原因分析]中注明损益发生的原因,输入保管人名字后,点击<保存>。
3.保存成功,生成盘点编号,点击<确定>,完成该使用人的盘点。
注意事项:
1.各级税务机关定期对本单位库存的其他单证进行盘点。
2.各级税务机关其他单证管理员根据实际其他单证盘点情况录入相应的《其他单证盘点报告》,系统的账面结存数与实际盘点的结存数进行比对,如盘点过程出现损溢,录入差异原因。盘点人、保管人需当场确认盘点数据,完成其他单证盘点。
3.其他单证盘存为长出(盘盈),查明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未验收入库,办理其他单证验收入库;上级税务机关错发长出,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报告,办理领发手续增加本级其他单证库存数据或上交其他单证(系统外处理,上交实体其他单证);外部单位供其他单证错误长出,补办其他单证入库增加本级其他单证库存数据;其他单证管理员错发长出,其他单证领用人向其他单证管理员,办理领发手续增加本级其他单证库存数据或退回长出其他单证(系统外处理,上交实体其他单证);其他原因视情况处理。
4.其他单证盘存结果为短少(盘亏),查明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上级税务机关少发,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报告,办理领发手续(系统外处理,补充实体其他单证)或其他单证上交手续减少本级其他单证库存数据;外部单位供其他单证少供,通知补办其他单证入库(系统外处理,补充实体其他单证);其他单证管理员少发,其他单证领用人向其他单证管理员办理领发手续(系统外处理,补充实体其他单证)或其他单证上交手续减少本级其他单证库存数据;因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等人力不可抗拒造成损失或因被盗、丢失、被抢等原因,进行其他单证损失核销处理;其他原因视情况处理。
三、关联业务
无
- 7.19.5 风险提示
无
- 7.19.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 序号 | 归档资料名称 | 备注 |
|---|---|---|
| 1 | A09019《其他单证盘点报告》 |
二、表单
A09019《其他单证盘点报告》
092022002《其他单证盘点报告》
- 7.19.7 政策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