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申报管理
目 录(5.8)
5.8 烟叶税申报
5.8 烟叶税申报
- 5.8.1.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烟叶税纳税申报管理的方法和步骤,以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
二、职责
分局办税服务科(股)申报征收岗,负责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受理和归档。
- 5.8.1.2 业务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烟叶,是指晾晒烟叶、烤烟叶。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烟叶收购地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所。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收购烟叶的当天,是指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
- 5.8.1.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区县级
- 5.8.1.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烟叶税申报流程图如下所示: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财产行为税申报】---【烟叶税申报】
2.在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所属日期和申报类型。填写烟叶收购、购买情况和备注信息,点击<增行>、<删行>,可以添加和删除数据。
3.页面下方,"申报表信息-收购烟叶"、"申报表信息-购买烟叶"信息,是由填写的烟叶收购和购买情况得出。
4.核实申报表信息,无误后,填写相关人员信息。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是否进行一般征收开票",点击<是>进行开票流程,点击<否>按钮,结束本次流程。
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进行烟叶税申报前,必须先做设立税务登记、烟叶税种认定。
三、关联业务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触发条件 |
---|---|---|
LCA071003 | 征收开票 | 提示"是否需要调用征收开票"选是 |
- 5.8.1.5 风险提示
无
- 5.8.1.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二)归档资料
序号 | 归档资料名称 | 备注 |
---|---|---|
1 | A06112《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 |
2 | A06113《烟叶收购情况表》 |
二、表单
A06112《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A06113《烟叶收购情况表》
061017019《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061017020《烟叶收购情况表》
- 5.8.1.7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6〕64号)附件第六条、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