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125《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34号)

【表单】

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
××税稽审备字〔××××〕××号
序号 案件编号 案件名称 制作审理报告时间 拟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金额

填制部门(章):接收部门(章):

填表人(签名):接收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表单说明】

1.本表由稽查局统计后,按季度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案件编号”为稽查局立案审批表所制编号;“案件名称”应包括被查对象名称、违法行为性质等关键信息;“制作审理报告时间”为案件经稽查局集体审理后,稽查局审理部门制作审理报告的时间。

3.本文书为A4横排,一式两份,稽查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字或盖章后各留一份。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流程名称 电子表单编号 电子表单名称
112011 稽查案件情况报告 112011006 《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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