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67《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22号)
【表单】
【表单说明】
1.《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上级税务局稽查局将不要求上报查处情况的检举事项交给下级税务局稽查局办理时使用。
3.本交办函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交下级税务局稽查局,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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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1 | 检举管理 | 111001006 | 《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