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05《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审批表》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22号)
【表单】
【表单说明】
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审批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为检举人办理奖励审批手续时使用。
3.“检举人”栏中各项内容应当填写清楚、完整。
4.“查处结果”栏应当将案件的查补税款、罚款等税收款项情况简要说明。
5.“税务文书名称及文号”栏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等内容。
6.“奖励建议”栏由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罚款金额等,提出对检举人颁发奖金或者精神奖励的建议,但公开表彰宣传的精神奖励应当事先征得检举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不违反保密规定为原则。
7.本审批表由稽查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稽查局局长审批。
8.本审批表应当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进行传递、保管。
9.本审批表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作为秘密文件存档。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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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2 | 检举奖励管理 | 111002002 |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