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申报管理
目 录(5.10)
5.10 通用申报
5.10 通用申报
- 5.10.1.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采用通用申报进行纳税申报的方法和步骤,以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
二、职责
分局办税服务科(股)申报征收岗,负责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受理和归档。
- 5.10.1.2 业务概述
如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其所申报税费种无专项申报表,或者专项申报表不适用而无法完成申报行为,则通过本报表进行纳税申报。主要适用于以下业务:
1.正常企业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补征)、工会经费;
2.上线前已通过《通用申报》需更正的业务;
3.外来建筑企业核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4.自然人代开发票业务涉及的税费申报(除个人所得税外)。
- 5.10.1.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区县级
- 5.10.1.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通用申报流程图如下所示: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通用申报】
2.操作员输入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直接输身份证号),按回车,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获取税种信息>按钮,系统会列出已认定的税种信息,填写申报数据。
3.如果没有税(费)种认定,可以点击<增行>和<删行>来增删税(费)种信息。
4.点击<项目提取>,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列出已登记的税源项目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税源项目信息反填至申报表。
5.操作员也可点击页面左上方<导入>按钮,将已有的XML数据文件,导入申报表。也可手工录入申报表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税源申报明细信息补充报告",点击<是>,进行税源项目明细报告,选择<否>提示"是否进行一般征收开票"。
6.提示保存成功后,会提示"是否立即进行征收开票",点击<是>,调用"征收开票"流程,点击<否>,结束本流程。
注意事项:
1.前置条件:设立税务登记、认定相关税(费)种。如果申报税款信息要与不动产项目、建筑工程项目建立关联的必须先进行相应税源项目的登记。
三、关联业务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触发条件 |
---|---|---|
LCA071003 | 征收开票 | 提示"是否需要调用征收开票"选是 |
- 5.10.1.5 风险提示
无
- 5.10.1.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二)归档资料
序号 | 归档资料名称 | 备注 |
---|---|---|
1 | A06119《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 |
2 | A06309《通用申报表(基金规费)》 |
二、表单
A06119《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A06309《通用申报表(基金规费)》
061020005《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 5.10.1.7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