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7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立项审批表》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03号)

【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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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说明】

1.本审批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03号)第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对需要督办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机关所属稽查局填写此表,经督办机关领导审批或者督办机关授权所属稽查局局长审批后,确定为督办案件。

3.“督办责任部门”填写督办机关所属稽查局负责具体督办事项的部门。

4.“督办责任人员”填写督办机关所属稽查局负责具体督办事项的人员。

5.需要多个地区税务机关共同查处的督办案件,督办机关应当在本审批表中的“承办机关”栏中分别注明“主办机关”和“协办机关”。

6.本审批表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督办机关稽查局留存。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流程名称 电子表单编号 电子表单名称
112014 稽查案件督办管理 112014004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立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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