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128《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登记审批表》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27号)
【表单】
【表单说明】
1.《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登记审批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四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围:查阅、借阅、调阅、复制税务稽查案卷相关文件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核、审批时使用。
3.“拟利用案卷文件材料名称或者内容”栏填写拟查阅、借阅、调阅、复制的具体文件材料的名称或者内容。
4.查阅、借阅、调阅、复制案卷文件材料一般由案卷保管人员或者案卷保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查阅、借阅、调阅、复制涉密的或者其他特殊的文件材料,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由有权审批的机关或者领导审批。
5.本登记审批表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案卷保管部门留存。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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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4 |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 | 112024010 | 《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登记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