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征收管理
目 录(6.19)
6.19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
6.19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
6.19.1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对涉及到延期缴纳税款事项进行调查,符合延期缴税的进行审批,并将相关资料归档,完成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工作。
二、职责
市局分管计财处的局领导,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终审。
市局分管规费局(处)的局领导,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市局分管征管处的局领导,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市局征管处审核岗,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市局规费局(处)审核岗,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市局计财处审核岗,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县局分管计财科的局领导,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县局分管规费科的局领导,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县局分管征管科的局领导,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县局征管科审核岗,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县局规费科审核岗, 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县局计财科审核岗, 负责对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分局局长, 负责对延期缴纳税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分局管理科(股)审核岗,负责对延期缴纳税款信息受理情况进行审核审批。
分局办税服务科(股)综合服务岗,负责对延期缴纳税款信息受理、送达和归档。
6.19.2业务概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所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各种规费(具体是指社保费征收)。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同时,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社保费的延期缴纳由各地税务机关进行确定和相关信息维护。
6.19.3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区县级
6.19.4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流程图如下所示: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功能菜单】---【管理服务】---【文书管理】---【延期类】---【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操作人员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后自动带出纳税人其他基本信息。
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2.1如异常信息显示区域如有异常信息,打印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业务终止;如异常信息显示区域如没有异常信息,补充完整附送资料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
2.2如果该纳税人未做过税务行政许可,系统出现如下提示,请先做行政许可,点击上方<税务行政许可申报征收类>,点击<保存>后,打印受理通知书。
2.3重新进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界面
2.4输入延期缴纳税额、延期缴纳期限,点击<保存>按钮。
2.5点击<推送>按钮,系统弹出推送人员界面,选择推送人员。
3.延期缴纳税款审批
3.1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初审,在上一步所推送人员的岗位待办任务里,点击待办事项,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机关及办理人员,点击<确定>,延期缴纳税款初审完成。
3.2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分局长审批,在上一步所推送人员的岗位待办任务里,点击待办事项,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机关及办理人员,点击<确定>。
3.3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县市局审核,在上一步所推送人员的岗位待办任务里,点击待办事项,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机关及办理人员,点击<确定>。
3.4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县市局领导审批,在上一步所推送人员的岗位待办任务里,点击待办事项,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机关及办理人员,点击<确定>。
3.5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地市级审核,在上一步所推送人员的岗位待办任务里,点击待办事项,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机关及办理人员,点击<确定>。
3.6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地市级领导审批,在上一步所推送人员的岗位待办任务里,点击待办事项,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机关及办理人员,点击<确定>。
文书的流转会根据不同设置推送过程也不尽相同,直到流程生效。审批完成后点<推送>到发放环节。
4.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发放
4.1用上一环节推送的办理人员的账号登录,在待办任务里找到已推送的待办任务,进入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发放页面,发放依据栏可以修改。
注:在审批环节中,由于审批意见是同意,这里发放的是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如果审批意见是不同意,这里将发放不予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4.2检查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成功后便可进行保存。
4.3打印完成后,点击<推送>。点击<确定>,弹出推送成功界面,完成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发放。
注意事项:
1.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先做行政许可。
6.19.5风险提示
无
6.19.6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二)归档资料
序号 | 归档资料名称 | 备注 |
---|---|---|
1 | A07051《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 | |
3 |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 |
4 | 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原件 | |
5 | 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支出预算 | |
6 | 纳税人提供因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 | |
7 | 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复印件 | |
8 | 《税务事项通知书》(延期缴纳税款通知) | |
9 |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延期缴纳税款通知) |
二、表单
A0705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07100700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
071007006《税务事项通知书》(延期缴纳税款通知)
071007007《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
071007008《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延期缴纳税款通知)
6.19.7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6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