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627《核定定额通知书》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征收
-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 表单类型
税务机关开具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
【表单】
告知事项:
1、定额执行期间内,如你户月应纳税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的核定定额百分之 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2、定期定额户应当在定额执行期满后 日内,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申报。
3、不按规定的期限进行申报或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表单说明】
无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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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1 | 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 | 071001012 | 《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定额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