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会计核算
目 录(8.3)
8.3 核算日常管理
8.3 核算日常管理
8.3.1 核算记账管理
8.3.1.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日常核算记账的方法和步骤。
二、职责
各级计财处(科)业务岗,负责核算记账。
8.3.1.2 业务概述
进行记账、结账操作,生成核算报表所需原始凭证数据。
8.3.1.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会计核算单位
8.3.1.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核算日常管理】-【核算记账管理】
点击进入核算记账操作界面,选择会计年度,并点击<确定>按钮,显示核算单位树。
2.选择一个区县级核算单位,选择"记账日期"。[记账日期起]为系统默认:a.如果没有进行过记账操作,为本核算期间的第一天;b.如果进行过记账操作,则为最后一次记账日期。[记账日期止]:可以选择本核算期间内,核算日期起到当前操作日期之间的任意日期。
3.点击<记账>按钮,在执行结果显示框中显示执行信息(记账成功,会提示"期间X记账成功"、"期间X结帐成功")。
注意事项:
1.该模块只能对最小的核算单位区县局进行记账,不能以市局或者省局名义一次统一进行记账操作。
2.记账后,记账凭证对应的原始凭证不能修改,也不能增加在记账期内的凭证,因此记账后上解销号、入库销号等操作将不能销号到已记账日期前。
3.[记账日期止]选择到操作当日,只会对操作时点前的原始凭证进行记账,操作时点后的凭证不会计入。
三、关联业务
无
8.3.1.5 风险提示
无
8.3.1.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3.1.7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基本规定》的通知(税总发〔2016〕80号)第九条
8.3.2 地市核算记账
8.3.2.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地市级统一记账模式下各地市记账的方法和步骤。
二、职责
地市级计财处业务岗,负责地市核算记账。
8.3.2.2 业务概述
本模块主要用于全市统一记账,可由市局设置统一的记账日期进行记账操作。
8.3.2.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地市级会计核算单位
8.3.2.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核算日常管理】-【地市核算记账】
点击进入地市核算记账操作界面,设置[记账日期]。
A.批量设置:在记账日期栏下拉菜单选择日期,点击批量设置。
B.单个核算单位设置:选择该核算单位后边的记账日期。
2.将机构名称旁边的复选框勾选,对该市下面的所属核算机关进行选择。点击<记账>按钮,进行记账。
3.勾选[自动刷新列表]实时刷新列表,刷新各核算单位记账状态(可以选择自动刷新的间隔时间),不勾选不刷新。
4.记账完毕后,在核算单位树中重新选择该市局,核算单位列表为此时各个单位的记账最新状态,记账终止日期、任务状态为空。如果记账成功,上次记账状态为成功,记账日期发生变化;如果失败,上次记账状态为失败,无记账开始日期。(如果有的单位记账不成功,可以单独对这个单位记账。)
三、关联业务
无
8.3.2.5 风险提示
无
8.3.2.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3.2.7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基本规定》的通知(税总发〔2016〕80号)
8.3.3 核算账务回退
8.3.3.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核算账务回退的方法和步骤。
二、职责
各级计财处(科)业务岗,负责核算账务回退。
8.3.3.2 业务概述
对已经记过账的核算单位进行账务回退,撤销核算流水,进行回退后可以重新进行记账。
8.3.3.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会计核算单位
8.3.3.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核算日常管理】-【核算账务退回】
点击进入账务回退操作界面,选择[会计年度],并点击<确定>按钮,显示核算单位树。选择需要进行账务回退的县区级核算单位,执行结果框中显示该单位最后一次的账务截止日期。
2.选择[回退日期],点击<账务回退>按钮,执行结果框中显示回退操作后该单位的最后一次记账日期。
3.跨年回退会提示重新进行会计年终结转。
注意事项:
该模块只能对最小的核算单位区县局进行账务回退,不能市局或者省局一次统一进行回退操作。
三、关联业务
无
8.3.3.5 风险提示
无
8.3.3.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3.3.7 政策依据
无
8.3.4 地市级核算账务回退
8.3.4.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地市级统一记账模式下各地市记账回退的方法和步骤。
二、职责
地市级计财处业务岗,负责地市核算记账回退。
8.3.4.2 业务概述
地市级对已经记过账的下级核算单位进行账务回退,撤销核算流水,进行回退后可以重新进行记账。
8.3.4.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地市级会计核算单位
8.3.4.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核算日常管理】-【地市核算记账回退】
点击进入地市核算记账回退操作界面,选择[会计年度]。选择会计年度,点击<确认>按钮,显示核算单位树,在核算单位树中选择需要账务回退的地市(点击省、区县,核算单位列表不显示数据)。
2.设置回退日期。可以进行批量设置,在记账日期栏下拉菜单选择日期,点击<批量设置>;也可以各个核算单位分别进行设置,选择该核算单位后面的回退日期。
3.将机构名称旁边的复选框勾选,对该市下面的所属核算机关进行选择。点击<回退>按钮,弹出对话框提示"回退任务已经发送,请刷新查看状态"。
4.退账完毕后,任务状态为执行完毕,回退信息显示目前账务的截止日期。
三、关联业务
无
8.3.4.5 风险提示
无
8.3.4.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3.4.7 政策依据
无
8.3.5 核算单位状态查询
8.3.5.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查询核算单位核算状态的方法和步骤。
二、职责
各级计财处(科)业务岗,可进行核算状态的查询操作。
8.3.5.2 业务概述
通过本功能菜单可以查询某个核算单位的启用年度、期间,记账、结帐是否成功,最后一次的记账、结帐日期等账务信息。
8.3.5.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会计核算单位
8.3.5.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核算日常管理】-【核算单位状态查询】
点击进入核算单位状态查询界面,选择一个核算单位,点击<查询>,显示该核算单位的状态信息。
三、关联业务
无
8.3.5.5 风险提示
无
8.3.5.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3.5.7 政策依据
无
8.3.6 年终结转
8.3.6.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年终结转的方法和步骤。
二、职责
各级计财处(科)业务岗,负责年终结转操作。
8.3.6.2 业务概述
年终结账完成后,可通过年终结转将本会计年度的余额结转到下个会计年度。
8.3.6.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会计核算单位
8.3.6.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核算日常管理】-【年终结转】
进入年终结转界面,选择核算单位,系统带出所属会计年度和会计期间。点击<年终结转>按钮,执行结果框显示执行信息。
三、关联业务
无
8.3.6.5 风险提示
无
8.3.6.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3.6.7 政策依据
无
8.3.7 纳税人收入资金分户账
8.3.7.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用于查询纳税人的资金分户明细。
二、职责
各级计财处(科)业务岗,可进行纳税人收入资金分户账的查询。
8.3.7.2 业务概述
用于查询纳税人的资金分户明细。
8.3.7.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县区级、基层分局级票证核算单位
8.3.7.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核算日常管理】-【纳税人收入资金分户账】
进入查询界面,可进行单户查询或批量查询。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可进行单户信息查询。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区显示查询结果。
3.在查询结果区,选择纳税人信息。单击鼠标左键,进入纳税人分户账明细信息。在"分户账信息"界面,选择需要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可以进行详细信息的查询。
4.不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仅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可进行批量查询。
注意事项:
1.票证管理员只能撤销所在税务机关的已经确认结报且尚未缴销的结报单。
2.撤销三代单位用票人的税收票款结报缴销时,将《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一起撤销。
3.已确认的《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月结以后,如果有误,可通过"税收票证账务更正"或者撤销月结、撤销结报缴销处理。
三、关联业务
无
8.3.7.5 风险提示
无
8.3.7.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3.7.7 政策依据
无
8.3.8 核算科目查询
8.3.8.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税收票证管理员撤销已审批通过的基层税务分局上报的税收票证结报缴销单的方法和步骤。
二、职责
县区级票证管理员,负责撤销缴销操作。
8.3.8.2 业务概述
县区级票证管理员在对基层税务机关提交的结报缴销单进行确认后,发现确认有误,需要进行撤销确认,将结报缴销状态回退到审核不通过状态,同时对确认缴销过程中所进行的实时记账进行反向记账。
8.3.8.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县区级票证核算单位
8.3.8.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会计核算】-【核算日常管理】-【核算科目查询】
录入必录项核算单位、年月、总账科目,选择查询条件并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该核算科目下所有原始凭证明细数据。
注意事项:
1.必须先安装页面提示的两个控件。
2.必须先记账,才能查询到已记账月份的核算科目明细记录。
三、关联业务
无
8.3.8.5 风险提示
无
8.3.8.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8.3.8.7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基本规定》的通知(税总发〔201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