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012《停业复业报告书》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登记
- 业务类别
税务登记
-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二十六条
【表单】
停业复业报告书
注:
1.已缴还或领用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在“是”字上划钩,未缴还或未领用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在“否”字上划钩。
2.纳税人在停业期间有义务缴纳税款的,在“停业期是(否)纳税”项目的“是”字上划钩,然后填写后面内容;没有纳税义务的,在“停业期是(否)纳税”项目的“否”字上划钩,后面内容不用填写。
【表单说明】
无。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
011003 | 停业登记 | 011003003 | 《停业报告书》 |
011004 | 复业登记 | 011004001 | 《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