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797《关联劳务表》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申报

  •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表单】

关联劳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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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说明】

本表适用于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发生关联劳务交易的企业填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至第5行“境外关联劳务收入(前5位)”: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外关联劳务收入金额,并填报前5位关联方的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比例。

2.第6行“其他关联方”: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外关联劳务收入金额,并填报除前5位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交易金额合计、比例。

3.第7行“境外关联劳务收入小计”:填报企业发生的境外关联劳务收入金额合计、比例。

4.第8行至第12行“境内关联劳务收入(前5位)”: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内关联劳务收入金额,并填报前5位关联方的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比例。

5.第13行“其他关联方”: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内关联劳务收入金额,并填报除前5位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交易金额合计、比例。

6.第14行“境内关联劳务收入小计”:填报企业发生的境内关联劳务收入金额合计、比例。

7.第15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劳务收入合计”:填报企业发生的全部劳务收入金额合计。

8.第16行至第20行“境外关联劳务支出(前5位)”: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外关联劳务支出金额,并填报前5位关联方的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比例。

9.第21行“其他关联方”: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外关联劳务支出金额,并填报除前5位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交易金额合计、比例。

10.第22行“境外关联劳务支出小计”:填报企业发生的境外关联劳务支出金额合计、比例。

11.第23行至第27行“境内关联劳务支出(前5位)”: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内关联劳务支出金额,并填报前5位关联方的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比例。

12.第28行“其他关联方”: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内关联劳务支出金额,并填报除前5位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交易金额合计、比例。

13.第29行“境内关联劳务支出小计”:填报企业发生的境内关联劳务支出金额合计、比例。

14.第30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劳务支出合计”:填报企业发生的全部劳务支出金额合计。

15.第3列“关联交易内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填“市场调查服务”、“营销策划服务”、“代理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合约研发服务”、“维修服务”、“法律服务”、“财务管理服务”、“审计服务”、“招聘服务”、“培训服务”、“集中采购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安装工程劳务”、“交通运输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体育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娱乐服务”、“网络通信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劳务”。可选填多项。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7行第4列=第4列第1+2+3+4+5+6行。

2.第14行第4列=第4列第8+9+10+11+12+13行。

3.第22行第4列=第4列第16+17+18+19+20+21行。

4.第29行第4列=第4列第23+24+25+26+27+28行。

5.第1至14行第5列=第1至14行第4列÷第15行第4列×100%。

6.第16至29行第5列=第16至29行第4列÷第30行第4列×100%。

(二)表间关系

1.第7行第4列=表G100000第13行第1列。

2.第14行第4列=表G100000第13行第2列。

3.第15行第4列=表G100000第13行第4列。

4.第22行第4列=表G100000第14行第1列。

5.第29行第4列=表G100000第14行第2列。

6.第30行第4列=表G100000第14行第4列。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流程名称 电子表单编号 电子表单名称
061015 企业所得税申报 061015128 《关联劳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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