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98《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03号)
【表单】
【表单说明】
1.本报告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03号)第十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承办机关在督办案件结案后向督办机关进行报告时使用。
3.“基本情况”主要填写案件来源、案件检查概况、案件审理的简要过程以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情况等内容。若为终结检查或者终结执行的,应当重点说明。
4.“税务处理、处罚内容”部分要求对案件中被查对象的税收违法情况进行综合、分类整理,详细叙述税务处理、处罚具体内容。
5.“执行情况”部分说明税务处理、处罚具体执行过程以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6.“附列资料”填写督办机关要求附列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报告》、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税收款项入库凭证、案件终结检查、终结执行审批文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资料的复印件清单。
7.本报告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督办机关,一份由承办机关稽查局留存。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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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5 | 稽查案件承办管理 | 112015003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