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14《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分类索引】
- 业务域
稽查
- 业务类别
税务检查
-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22号)
【表单】
【表单说明】
1.《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报请稽查局领导批准立案检查时使用。
3.“案件编号”在稽查局局长审批同意后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业务分类代码〉的通知》(国税发〔1999〕54号)相关规则顺序编号。
4.“选案分析及立案依据”栏填写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进行分析筛选的方法(包括: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经分析筛选认为存在税收违法嫌疑的项目或者情形,以及据以进行立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
5.“选案部门审核意见”栏填写选案部门的审核意见,并提出由稽查局某一检查部门实施检查的建议
6.本表为A4竖式,一式一份,装入卷宗。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
流程编号 | 流程名称 | 电子表单编号 | 电子表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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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2 | 稽查立案审批 | 112002003 | 《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