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票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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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其他单证初始化设置
7.14其他单证初始化设置
7.14.1维护其他单证管理员
- 7.14.1.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维护其他单证管理员的方法和步骤,在初始化工作中,确认各级其他单证管理员。
二、职责
省级其他单证管理员、地市级其他单证管理员及县区级其他单证管理员,可维护本级及下级的其他单证管理员。
基层分局级其他单证管理员,可维护本级其他单证管理员。
- 7.14.1.2 业务概述
维护税务机关的其他单证管理员,赋予税务人员管理员的权限。
- 7.14.1.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分局级其他单证核算单位
- 7.14.1.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其他单证管理】-【其他单证初始化设置】-【维护其他单证管理员】
选择要维护的税务机关。如果该机关未维护其他单证管理员,选择[其他单证管理员所属部门]、[其他单证管理员]名称,点击<保存>按钮,点击<确定>,弹出保存成功。
2.点击<作废>按钮,可作废其他单证核算机关,系统提示其他单证核算机关已作废。
3.作废完成后,可以重新维护其他单证管理员。
注意事项:
作废其他单证管理员之前,需要确认该税务机关不存在待结报的其他单证。
三、关联业务
无
- 7.14.1.5 风险提示
无
- 7.14.1.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 7.14.1.7 政策依据
无
7.14.2核定其他单证领用人
7.14.2.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核定其他单证领用人的方法和步骤,维护其他单证的领用人及可使用的其他单证种类。
二、职责
基层分局级其他单证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其他单证领用人进行维护。
- 7.14.2.2 业务概述
其他单证管理员通过核定领用人功能,维护本税务机关的领用人,以及该领用人可以使用的其他单证种类信息。
- 7.14.2.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县区级、分局级其他单证核算单位
- 7.14.2.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其他单证管理】-【其他单证初始化设置】-【核定其他单证领用人】
进入菜单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录入领用人基本信息:所属机关、税务人员名称;从左侧列表中选择要核定的其他单证种类,加入到右侧列表中。
2.点击<保存>,提示保存领用人信息成功。
注意事项:
操作该用例的权限是其他单证管理员,如果不是其他单证管理员,则不能进行核定领用人操作。
三、关联业务
无
- 7.14.2.5 风险提示
无
- 7.14.2.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 7.14.2.7 政策依据
无
7.14.3其他单证月结日期设置
7.14.3.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设置其他单证月结日期的方法和步骤,确定其他单证报表的会计期间。
二、职责
省级其他单证管理员,负责维护其他单证月结日期。每省维护一套,全省通用。
- 7.14.3.2 业务概述
其他单证月结日期维护是对会计月末结账日期的维护,即会计期间要取该功能维护的值。
- 7.14.3.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其他单证核算单位
- 7.14.3.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其他单证管理】-【其他单证初始化设置】-【其他单证月结日期设置】
进入菜单界面,选择年度,系统自动带出12个自然月份,修改月结时间。
2.点击<保存>按钮,弹出保存成功。
注意事项:
1.其他单证月结日期设置只有省级其他单证管理员才可以维护,每省维护一套,全省通用;
2.月结日期只能是本年本月,不能跨当前年月设置;
3.修改月结日期时,如果没有税务机关进行月末结账可以修改月结日期;如果有税务机关已经进行月末结账需要先撤销月末结账,再进行修改,否则不予修改。
三、关联业务
无
- 7.14.3.5 风险提示
无
- 7.14.3.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 7.14.3.7 政策依据
无
7.14.4 其他单证期初库存录入
7.14.4.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进行其他单证期初库存录入的方法和步骤,上线初期录入其他单证管理员和使用人的库存其他单证。
二、职责
其他单证管理员和使用人,负责上线前将各自的空白其他单证录入系统,必须与《税友龙版》中的结存空白其他单证保持一致。
- 7.14.4.2 业务概述
进行税务机关其他单证信息的初始化录入。系统上线时,通过该功能可以实现把库存票证录入到库存中。
- 7.14.4.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分局级其他单证核算单位
- 7.14.4.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其他单证管理】-【其他单证初始化设置】-【其他单证期初库存录入】
进入菜单界面,点击<增行>,选择其他单证名称后,输入入库数量。
2.点击<保存>,弹出保存成功。
注意事项:
其他单证领用人期初数录入数量为操作员个人库存,其他单证管理员期初数录入数量为本级税务部门未发放的库存。
三、关联业务
无
- 7.14.4.5 风险提示
无
- 7.14.4.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 7.14.4.7 政策依据
无
7.14.5 其他单证帐表初始化
7.14.5.1 目的和职责
一、目的
本操作手册规定了进行其他单证账表初始化的方法和步骤,生成初始化账表。
二、职责
其他单证管理员、使用人,在上线前,均需要进行账表初始化。
- 7.14.5.2 业务概述
其他单证账表初始化是对系统中所有的记账单位进行初始化账簿的操作。
- 7.14.5.3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适用范围:地税
适用层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分局级其他单证核算单位
- 7.14.5.4 操作指引
一、操作流程
无
二、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其他单证管理】-【其他单证初始化设置】-【其他单证帐表初始化】
进入菜单界面,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录入[记账单位(人)],点击<初始化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2.若要撤销初始化,则点击<撤销初始化>按钮,则系统提示"撤销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注意事项:
1.账表初始化后,期初库存录入功能不能使用,如果想重新使用,必须先撤销账表初始化后,再进行期初库存录入;
2.已做过账表初始化的,不能再做帐表初始化,若要做,必须先撤销帐表初始化
3.账表初始化后,若发生其他单证的发放、填用等操作,则撤销账表初始化功能不再启用。
三、关联业务
无
- 7.14.5.5 风险提示
无
- 7.14.5.6 资料和表单
一、资料
(一)报送资料
无
(二)归档资料
无
二、表单
无
- 7.14.5.7 政策依据
无